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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神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知识宣传(法节选)


    发布时间:

    2014-12-08

    江苏神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知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2013修正)节选

     

      第三章 交易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七十三条 【内幕交易的禁止】禁止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 【知情人】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公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条 【内幕信息】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条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禁止操纵市场】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交易,影响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市场。

      操纵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市场。

      禁止交易所、公司、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业协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 【禁止欺诈行为】禁止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从事交易】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账户。

      第八十一条 【禁止违规资金入市】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 【禁止挪用公款买卖】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

      第八十三条 【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买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报告禁止交易行为】交易所、公司、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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